何泥公司余热自备电厂顺利通过资质认定
2018年11月8日,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余热自备电厂资质顺利通过衢州市经信委等部门的联合认定。
这次对余热电厂资质的认定是衢州市经信委根据浙价资[2018]5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而组织的。11月8日,由衢州市经信委组织国网衢州供电公司、江山市经信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等单位领导及省电力公司鲍善陵等专家来我公司实地核查,在听取我公司领导的汇报后,对余热发电机组进行现场检查,审阅了自备电厂的建设、运行等资料,一致认为我公司建设的4.5MW余热发电机组与批复文件相符,全部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尾气余热进行发电,没有添加任何燃料,机组运行正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意据了解,通过资质认定的余热电厂,可享受国家差别电费的优惠政策。这次何泥公司余热自备电厂资质的顺利认定,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综合办 郑日华)